振泰线缆190万元存款被冻结
2016-3-26 18:40 国际线缆技术 查看: 186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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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从山东省莱芜市莱城区人民法院获悉,莱芜市华贸物资有限公司(下称华贸物资)因到期未偿还借款被起诉,借款担保人山东振泰线缆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振泰线缆)190万元存款被法院冻结。 线缆 工商公示信息显示,山东振泰线缆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06月04日,注册资本16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电线、电缆及其辅助材料的生产销售。 2012年9月6日,华贸物资向莱芜市高新区泰禾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泰禾贷款公司)提交借款申请,双方签订了借款合同和保证合同。振泰线缆为该借款合同提供担保。 借款到期后,华贸物资未进行偿还。泰禾贷款公司将华贸物资和振泰线缆诉至法院。 尽管法院判决华贸物资归还借款,但其未执行。泰禾贷款公司向法院申请执行。执行中,振泰线缆190万元银行存款被冻结。 振泰线缆对执行提出书面异议。其称,泰禾贷款公司已与华贸物资达成还款协议,由泰禾贷款公司代华贸物资公司收取华贸大厦及张家洼汽车城房产及土地租赁费,用以折抵贷款本息。振泰线缆没有履行还款义务的事实依据,故请求法院解除对涉案银行账户存款的查封。 法院认为,振泰线缆作为借款合同的担保人需承担连带还款责任。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有权对其名下的财产采取查封、冻结、扣划。振泰线缆提出书面异议,但未提供证据证实,本院不予认定。故振泰线缆的异议理由不成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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