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瑞纽机械因存在违规行为被环保部通报
2017-2-9 11:24 国际线缆技术 查看: 148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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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环保部在官网上发布了《核安全行政处罚决定书(上海瑞纽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据公告显示,上海瑞纽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因在核电站相关部件生产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被环保部责令停止相关行为,限期整改并处20万元罚款。 据工商公示信息显示,上海瑞纽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1年11月11日,注册资本为6000万人民币,经营范围:民用核安全设备(不含危险设备)和光、机、电、液机械设备的设计、制造和维修安装,及上述产品领域内的技术开发、转让、服务、咨询。 据上述公告显示,上海瑞纽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在石岛湾高温气冷堆核电站示范工程蒸汽发生器换热单元支撑部件制造过程中,存在大量尺寸超差未按标准规范和程序处理,并修改部分尺寸超差数据的问题。 依据《民用核安全设备监督管理条例》第八条规定,“民用核安全设备标准是从事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制造、安装和无损检验活动的技术依据”;第四十八条规定,“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制造、安装和无损检验单位未按照民用核安全设备标准进行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制造、安装和无损检验活动的,由国务院核安全监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禁止使用相关设计、设备,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环保部依法对上海瑞纽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做出如下行政处罚:停止违法行为,限于2017年3月31日前改正,并处20万元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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